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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贴]前妻胡茵梦评价李敖——他惯于意淫,示爱腼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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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4-21 17:57:2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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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 align=center><IMG src="http://fubusi.com/Files/UpFiles/2005042116491860559.jpg"></P>< align=center>前妻胡茵梦评价李敖:惯于意淫 示爱腼腆</P><>  在《独白下的传统》出版之后,《工商日报》曾登出一篇引人注目的文章,题目叫《特立独行的李敖》: </P><>  李敖又公开露面了,不但公开露面,还出了一本新书,不但出版了新书,并且又在创作一本“最伟大的小说”。这是继“中美断交”后最惊人的消息。 <>  在一阵“寻根”、“自我肯定”、“老王卖瓜”、“乡土、乡土”这虽正确却不甚精彩的开倒车潮流中,卷来了“李敖逆流”,使得爱困的读者们再度被惊醒,在拍案叫绝声中又年轻了十岁。人性中最具破坏性也最具建设性的宝贵特质——不满现状,因为这阵再起的逆流而得到共鸣与抒发。 <>  报载李敖出书的消息,第二天,各大书局、报摊已经找不到《独白下的传统》的踪迹,书局老板都以惊讶又带点兴奋的口吻说:“一天之内就卖了三十多本,现在已经再版中。”一个星期后,我终于购得再版的“独书”,封底最后一行写着:“远景过去没有李敖,李敖过去没有远景,现在,都有了。”这一行字看得人百感交集,有伤感,有希望,也有怀疑;伤感为作者的过去,希望是看到作者的未来,怀疑却是怕被出版社和自称“最高明的宣传家”的宣传术所愚弄。 <>  看完全书,放心地松了一口气,李敖仍旧是李敖,虽然笔调和缓了一些,文字仍然犀利、仍然大快人心、仍然顽童性格,最重要的,这位步入中年的顽童还保有一颗赤子之心…… <>  这篇文章的作者就是台湾“中央电影公司”的著名电影演员胡因梦。 < align=center><IMG src="http://fubusi.com/Files/UpFiles/2005042116510560666.jpg">< align=center>胡茵梦年轻时的照片 <P>  胡因梦,曾用名“胡茵梦”,1953年生于台中市,祖籍东北沈阳。祖上本姓瓜尔佳,是满洲正红旗的贵族。1971年台湾辅仁大学德文系肄业。走上社会后即出演电影《云深不知处》的第一女主角。后赴美国纽约与做游艇生意的沙完婚,但因性格等方面原因未成,遂留美一年,在一家模特学校学习,并接触到了美国民间歌谣及艺术家的作品,也经验了美国的性解放浪潮。21岁时返台,从此展开长达15年的演艺生涯。胡因梦小时家住台中存信巷,与李敖家并不很远,所以她很小就已听到过表哥和母亲谈论李敖的怪行怪语,想象着这位怪人的庐山真面目。她看到过李敖的母亲身穿素净的长旗袍从街上走过,也读到过李敖过去所写的《传统下的独白》等作品。后来她还听到父亲说他和李敖的爸爸过去是同事,于是,她对李敖感觉好像是更熟悉了。 <P>  《独白下的传统》出版时,胡因梦出演的《梅花》和《笕桥英烈传》正在台湾上映并引起轰动。她读了此书之后,凭着在美国接受的现代思想的勇气,写下上述文字。 <P>  胡因梦写此文时,并不认识李敖。该文发表后,马上遭到国民党“中央文化工作会”的警告。文工会行文党营机构“中影公司”,警告该公司所属演员胡因梦不得写文章捧异己分子李敖。李敖得知这一消息后,不禁对胡因梦另眼相看。 <P>  胡因梦对官方警告不予理会,反倒传出她想结识李敖的消息。在李敖的朋友萧孟能的暗中操作下,终于胡、李相会。后来,台湾与海外的报章风传李敖、胡因梦由相识而相恋、由相恋而同居,花边新闻此起彼落,热闹经年。李敖也由“社会版”人物一变而成“影视版”要角。 <P align=center><IMG src="http://fubusi.com/Files/UpFiles/2005042116520060720.jpg"><P align=center>大学时代的李敖:在台大傅园 <P>  1980年1月1日晚,李敖接受了新闻媒体的座谈采访,胡因梦亦与之同来。这是他16年来第一次在新闻媒体“抛头露面”,年轻而略显腼腆的李敖以他幽默、诙谐的语言和亢奋、敏捷的思维、出众的口才征服了在座的听众。胡因梦娴柔雅致地坐在他身旁,时而倾听,时而插话,长发披垂下的笑靥,透散出一股朦胧若梦的氤氲与宁静。次日,《台湾时报》以《李敖、胡因梦与青年朋友谈——历史、文学与电影》(龚鹏程)为题给以报道。 <P>  在幽居金兰前后,李敖曾与刘会云有过两年多的平静的隐居生活。刘会云,英文名Martha,台大外文系毕业,在萧孟能女婿周其新办公室做英文秘书。当胡因梦在李敖的生活中出现后,她远飞美国,从此从李敖的生活中消失了。在“唯美主义”者李敖眼中,他百分之一百爱刘会云,但现在来了个千分之一千的,他只有让刘会云到美国“暂时避一下了”。 <P>  《时报周刊》的发行人简志信(简瑞甫)是李敖的朋友,他坚邀李敖写一篇白描胡因梦的短文,于是李敖用20分钟的时间,写下了《画梦——我画胡因梦》: <P>  如果有一个新女性,又漂亮又漂泊、又迷人又迷茫、又优游又优秀、又伤感又性感、又不可理解又不可理喻的,一定不是别人,是胡——因——梦。 <P>  通常明星只有一种造型、一种扮相,但胡因梦从银幕画皮下来,以多种面目,教我们欣赏她的深度和广角。她是才女、是贵妇、是不搭帐篷的吉卜赛、是山水画家、是时代歌手、是艺术的鉴赏人、是人生意义的勇敢追求者。她的舞步足绝一时,跳起迪斯科来,浑然忘我,旁若无人,一派巴加尼尼式的“女巫之舞”,她神秘。 <P>  胡因梦出身辅仁大学德文系,又浪迹纽约格林尼治区,配上满洲皇族的血统和汉玉,使她融合了传统与新潮、古典与现代、东方与西方,她是新艺综合体,她风华绝代。 <P>  你不能用看明星的标准看胡因梦,胡因梦不纯粹是明星。明星都在演戏,但胡因梦不会演戏——她本身就是戏。 <P>  你不必了解她,一如你不必了解一颗远在天边的明星;你只要欣赏她,欣赏她,她就从天边滑落,近在你眼前。 <P>  胡因梦与李敖相恋后,很快便过起试婚的生活。几十年后,胡因梦这位对心理学早有兴趣的才女,在她的自传《死亡与童女之舞》中,从一个局中人的角度对李敖的性爱心理有过独到的分析,她的感觉之细微,出语之大胆,可是以往李敖的任何一个情人都没有过的: <P>  在感性的层面,李敖抱持的是传统未解放男性的价值观,似乎只有“性”这一件事,是优于其他各种感受的。然而他的“性”,也带有自囚的成分,即使在最亲密的时刻,他仍然无法充分融入你的内心。多年的牢狱生活,他已经太习惯于意淫,但意念是物化的,因此在最基本的人之大欲上,他是物化的,精神层面的展现几乎完全被压抑了。换言之,你感觉不到他内心深处的爱;似乎展现忘我的爱,对他而言是一件羞耻的事。如同许多在情感上未开发的男性一样,性带给他的快感仅限于征服。那是一种单向的需求,他需要女人完全臣服于他,只要他的掌控欲和征服欲能得到满足,他对于那个关系的评价就很高,这一点你可以从他的回忆录中一览无遗。 <P align=center><IMG src="http://fubusi.com/Files/UpFiles/2005042116530560786.jpg"><P align=center>全家福:李敖喜获麟儿李戡后, 与妻子小屯之全家福 <P>  …… <P>  每当我期望和李敖达到合一的境地时,却总是发现他仰望天花板上的那一片象征“花花公子”的镜子,很认真地欣赏着自己的“骑术”,当时我心中的失落,是可想而知的。白天他写作,我喜欢坐在他的大腿上和他撒娇,逗他开心;晚上入睡时,我喜欢搂着他,和他相拥而眠。这样的示爱举动不是单方面的事,它需要流畅的回应和共鸣,但李敖在示爱上保留而腼腆。你别看他在回忆录中把自己写成了情圣,甚至开放到展示性器官的程度,其实所有“夸大”的背后,都潜存着一个相反的东西。研究“唐璜”情结的精神医学报告指出,像唐璜这类型的情圣,其实是最封闭的、对自己没有信心的,他们在表面上玩世不恭、游戏人间而又魅力十足,他们以阿谀或宠爱来表示对女人的慷慨,以赢得女人的献身和崇拜,然而在内心深处,他们是不敢付出情感的。对这样的心态诠释得最好的,我认为就是李敖自己在牢中所写的一首打油诗《只爱一点点》: <P>  不爱那么多, <P>  只爱一点点, <P>  别人的爱情像海深, <P>  我的爱情浅。 <P>  不爱那么多, <P>  只爱一点点, <P>  别人的爱情像天长, <P>  我的爱情短。 <P>  不爱那么多, <P>  只爱一点点, <P>  别人眉来又眼去, <P>  我只偷看你一眼。 <P>  在这首诗的后面,李敖又说了一些他对爱情的观点,替“唐璜情结”做了进一步的诠释。他说:“我用类似‘登徒子’(philanderer)的玩世态度,洒脱地处理了爱情的乱丝。我相信,爱情本是人生的一部分,它应该只占一个比例而已,它不是全部,也不该日日夜夜时时刻刻扯到它。一旦扯到,除了快乐,没有别的,也不该有别的。只在快乐上有远近深浅,绝不在痛苦上有死去活来,这才是最该有的‘智者之爱’……” <P>  上述的观点确实是李敖的精神指导原则。然而,这个指导原则完全建筑在“二元对立”之上——只能有快乐,不能有痛苦;只能有秩序,不能有混乱;可以潇洒地玩世,不能有人性的挣扎。一向自视为“超人”的李敖,在人生观上其实并不超越,他和众人是一样的。他以“智者之爱”作为期许,然而从古至今能全观的智者都觉察到,“二元对立”就是人性中的颠倒和各种病态的根源,对立性愈大,病情愈重。① <P>  这些分析可以帮助我们从另一个角度了解李敖。一位是美国性解放浪潮中熏陶出来的“新女性”,一位是中西杂揉的爱情唯美主义者,两人的性爱生活之和谐与冲突程度,不难想象。 <P>  既然如此,为什么后来两人能由同居而走向结婚?据胡因梦回忆,正是她的母亲在中间起了作用。她说: <P>  和世界缔结金兰本来已是个遥不可及的梦,再加上老母的阻挠,事情就更复杂了。话说李敖拿了一笔钱给刘小姐(按:刘会云),请她到美国stand by一阵子,但一阵子过后,李敖突然心疼起这一笔钱来。有一天老母在金兰和我们聊天,李敖话锋一转面对老母说:“我已经给了刘会云210万,你如果真的爱你的女儿,就应该拿出210万的‘相对基金’才是。”老母一听脸色大变,撂了一两句话转头就走,李敖的脸色也很难看。第二天我回世界大厦,母亲斩钉截铁地对我说:“李敖已经摆明了要骗我们的钱,你可是千万不能和他结婚啊!”我听了心里很不舒服:当初举双手双脚赞成的人是你,现在举双手双脚反对的人也是你,我又不是你们之间的乒乓球,嫁不嫁该由我决定才对。本来对这件婚事心里是很犹豫的,现在为了争取自主权,反倒意志坚定地非嫁不可了,于是穿着睡衣跷家回到金兰。五月六日的早上在客厅里,由高信疆和孟绝子证婚,我的新娘服就是那身睡衣,婚礼的过程中,还得派人紧盯着门眼,怕老母半路阻挠。婚后所发生的事,李敖又动用了他高度选择性的记忆力,只记得我父亲请我们吃了一顿友善的晚餐,却忘了结婚证书在当天下午就被我撕成两半的“不友善”举动。① </P><P>  1980年5月6日,李敖与胡因梦结婚。 <P>  胡因梦喜好星相,更听信卜算,为能与李敖结百年之好,她请台湾佛学中人林云出主意,在林云授意下,她坚持要在李敖床上的四角钉上铜板。李敖“坚持原则”,不肯照办。为此两人还闹了一场小别扭,胡因梦说李敖“不爱她了”,这些观念上的分歧日积月累,渐渐成为两人分手的诱因。 <P>  结婚的当天晚上,胡因梦的父亲胡赓年请女儿、女婿吃饭。 <P>  胡赓年,生于1904年的东北沈阳。抗战时加入国民党。曾任中央军校教官,韩城县县长,三民主义青年团书记。抗战胜利后,负责旅顺、大连的接受工作,后转任青年团主任,《中央日报》社长,“立法委员”。他在吉林女子师范教书时曾经是李敖父亲的朋友和同事。1949年到台湾。 <P>  对这次吃饭,李敖印象深刻。当时,胡赓年谈到自己的“立法委员”生涯,突然得意地说:“31年来,我在‘立法院’没有说过一句话!”李敖听后,感到很难过。他难过的不是此公放弃了他的言责,因为他们其实都放弃了;难过的是,他放弃了言责以后,居然还那么得意!这未免太不得体了。于是他忍不住回他说:“‘立法委员’的职务就是要‘为民喉舌’,东北同乡选您出来,您不替东北同乡说话,——一连31年都不讲话,这可不对吧?一个警察如果31年都不抓小偷,他是好警察吗?这种警察能以不抓小偷自豪吗?”后来,李敖以此为由头,写下了杂文《永远失职,永不失业》。 <P>  就在李敖与胡因梦结婚的第二天晚上,李敖接到一个匿名电话。对方恶狠狠地说:“李敖,我要杀你全家。”李敖笑着说:“我只一个人,你怎么杀我全家?”对方说:“好,那我就杀你一个。”李敖大声说:“那你排队吧!要杀我的人一大堆,还轮不到你呢!” <P>  次日,李敖又接到一个神秘的电话。那时已是深夜三点钟,一个自称中视林导播的,打电话找胡因梦。李敖说:“现在是夜里三点啊!”对方说:“没错,我知道是深夜三点钟,你叫不叫胡因梦来听?她不来听,明天我就公布胡因梦跟我的床上照片。”李敖说:“林导播,胡因梦在跟我结婚前,就开过一张名单给我,名单里面没有你,可见你是冒充的,如果你有照片,那你公布好了。”李敖的作风就是如此,他用奇特的方式处理来自周围的干扰,决不让对方使自己呕气。 <P align=center><IMG src="http://fubusi.com/Files/UpFiles/2005042116545660897.bmp"><P align=center>骂匠李敖:坐了半辈子牢仍没改掉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毛病 <P>  李敖大隐于市,常常几个月不下楼,神龙首尾皆不见。但他并没有与世隔绝,他出版《独白下的传统》,也正是要用这本新书,使读者如见其人,并为仇者所痛,亲者所快。 <P>  海外杂志有一种说法,说“他们(国民党当局)把李敖放出来了!是他们的决策,是他们的一着棋。”是以此来表示其言论自由和民主。对此,李敖说:“事实上,这真是既不了解国民党又不了解李敖的浅见!第一,国民党没有慧眼和雅量下这种棋;第二,李敖的个性与人格也不屑被国民党这样下棋。国民党并非‘说放就放’的弹性政权;李敖也非‘你说放就配合你放’的弹性人物。这种浅见,真未免高估国民党和低估李敖了!”他从复出一开始,就作出了很充分的心理准备,准备再次遭受“封杀”。 <P align=center><IMG src="http://fubusi.com/Files/UpFiles/2005042116552060920.jpg"><P align=center>神奇李敖 <P>  他此时此刻的斗争锋芒所向已经不再像当年在文星时那样,局限于中西文化的论争,李敖现在把矛头直接对准了社会现实,对准了国民党当局,对准了社会上的一切邪恶势力。他认真地思考着民族的过去和未来,发表自己对社会改革的见解,“以历史批判当政政党,以笔杆左右党外选情。” <P>  有人说李敖像三国时曹操借黄祖之手杀掉的那位祢衡,朋友也劝他“勿作祢衡”。李敖在回信中以屈原见太卜郑詹尹的话作答:“宁正言不讳,以危生乎?将从俗富贵,以偷生乎?”他说:“难道老朋友以意气风发献身真理始,以妻财子禄屈服现状终,这种局面,是你忍看和愿看的吗?你的朋友里面,我的朋友里面,你我共同的朋友里面,这种人还少吗?又何必多我一个李敖呢!” <P align=center><IMG src="http://fubusi.com/Files/UpFiles/2005042116563660996.bmp"><P align=center>李敖父女 <P>  他认为祢衡并不是有意找死,他只是“宁正言不讳”而已。至于“正言不讳”以后别人杀不杀他,他无所谓。他没有兴趣去教育敌人,或揣摩敌人的水准。他在这一阶段发表的《奇情与俗情》、《第一流人的境界》、《蝙蝠与清流》、《重要不重要与不重要重要》、《擦鞋者言》等杂文中便表露出他此时的心境。 <P>  俗话说:上得山多终遇虎。祢衡碰到曹操讲道理,可以不死,碰到黄祖那样的敌人,也只有一死了之——君子“患有所不辞也”。 <P>  李敖如此不思悔改,再一次激怒了国民党当局,压力再一次铺天盖地涌来。 <P>  首先是舆论对李敖进行封锁。 <P>  复出文坛后,李敖一直在《中国时报》开专栏,现在《中国时报》的负责人高信疆终于受到压力,官方要他在国民党全会期间,停刊李敖的文字一个星期。 <P>  于是,李敖致信高信疆辞去专栏,抗议某方面“直接间接扼杀异己的言论,究竟要闹到什么地步才同归于尽?” <P>  在舆论封锁之后,接着便是组织舆论工具要把李敖斗臭。 <P>  国民党的党报《中央日报》开始围剿李敖。 <P align=center><IMG src="http://fubusi.com/Files/UpFiles/2005042116581061090.jpg"><P align=center>镁光灯下雄辩滔滔的李敖 <P>  也就在此时,李敖与胡因梦的关系发生更大的危机。由于李敖与萧孟能之间的房产纠纷,胡因梦也被牵扯进去。胡因梦认为李敖趁萧孟能出国期间,侵吞了萧的古董和家俱,拍卖了萧在水晶大厦的房子,退租了花园新城的房子,并且把与萧共有的天母“静庐”的房产换到了胡因梦的名下……胡因梦想,“我‘幻想’中的李敖,是个具有真知灼见而又超越名利的侠士,而不是一个多欲多谋,济一己之私的‘侠盗’。”如今她感到,这个幻想彻底破灭了。与李敖结婚后,压力始终不断,国民党逐步封杀她在演艺事业上的发展,使她非常沮丧。于是,她打定了与李敖分手的主意,并卷入了帮助萧孟能索回财产的官司之中。 <P>  就在他们结婚后3个月零22天(8月28日),李敖从报上看到胡因梦参加了国民党幕后策动的斗臭李敖集会,并口出“伪证”。李敖想:“全世界无此婚姻行规或婚姻伦理、也无此做人或做人太太的离谱行为。”于是,他放下报纸,通知叶圣康等朋友们,告诉他们决定招待记者,宣布离婚。 <P>  当天下午,李敖在大陆大楼举行记者招待会,并散发书面声明一纸: <P>  一、罗马凯撒大帝在被朋友和敌人行刺的时候,他武功过人,拔剑抵抗。但他发现在攻击他的人群里,有他心爱人布鲁塔斯的时候,他对布鲁塔斯说:“怎么还有你,布鲁塔斯?”于是他宁愿被杀,不再抵抗。 <P>  二、胡因梦是我心爱的人,对她,我不抵抗。 <P>  三、我现在宣布我同胡因梦离婚。对这一婚姻的失败,错全在我,胡因梦没错。 <P>  四、我现在签好离婚文件,请原来的证婚人孟祥柯先生送请胡因梦签字。 <P>  五、由于我的离去,我祝福胡因梦永远美丽,不再哀愁。 <P>  李敖1980年8月28日① <P>  此时的李敖没有悲哀,没有沮丧,没有忧愁,没有痛苦,而只有一种感情,那就是仇恨。他要用一种超乎常人的奇特方式,向世界表示自己的战斗力。 <P>  也许是这一纸声明在起作用,不久,李敖又赢得了一位空中小姐的芳心。这位小姐对李敖说过一段话:“李敖,你有许多优点,其中之一是你跟胡因梦离婚前后,她说了你那么多的坏话,可是你却不说她一句坏话,那时我还不认识你,可是我跟姨妈们谈起来,大家都欣赏极了。”李敖听了,用梁启超的两句诗答道:“十年以后当思我,举国犹狂欲语谁?” <P>  在李、胡婚变中,究竟性格的成分占了多少,政治的成分占了多少,局外人已很难说得清楚,但至少在胡因梦的理想生活中,像李敖这样危机四伏的生活是难以适应的。一个是梦里求真,又操练情感;一个是浑身是戏,亦幻亦真。本想着天地绝配,天长地久,谁料想,阴错阳差,缘尽梦醒。李、胡的证婚人孟祥柯(孟绝子)也无奈地说:“在李敖的天地中,胡因梦找不到真善美。李敖的天地中不是没有真善美,但那是董狐、司马迁、文天祥那一类血泪染成的真善美,是‘慷慨过闹市,从容做楚囚’式的真善美,是悲壮而深沉的真善美,而不是胡因梦心目中的真善美。”“大女人主义”的胡因梦也许忘记了“大男人主义”的李敖的爱情箴言:“我相信,爱情本是人生的一部分,它应该只占一个比例而已,它不是全部,也不该日日夜夜时时刻刻扯到它。” <P>  大概是这一次离婚离得太干脆了,当天晚上这一消息就上了电视新闻。 (本文节选自《李敖这个人》,2004年1月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发行。) <BR></P><p>[此帖子已被 刘嘉埔 在 2005-4-21 18:02:23 编辑过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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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5-4-21 19:04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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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4-21 22:45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<>百家是被选择的。</P><>帖子我移到这里了。因为不合适百家的主题。见谅!</P><>:)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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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4-22 14:13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<>晕~~~</P><>楼上,可是这个主题也不适合情爱啊~</P><>帖子是好这呢,可也不适合放到这里,见谅!</P><>那你认为适合放在<情爱>吗?你要转帖子也要看看主题内容属于那一类的吧~你别这样随意乱转吧`这样会增添一写麻烦的`</P><>我还是放回你的版,你还是给它重新选择适合的版块吧!谅解!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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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5-4-22 15:50:30 | 显示全部楼层
<>我发的帖子没人要,晕死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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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4-22 18:04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<>转色情版吧!</P><>最适合了!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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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4-22 22:29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<>是我不了解情爱了</P><>原来李敖的感情方式不是情爱的一种</P><>我知道了</P><></P><>黄埔自己处理吧 你是老大 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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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4-23 11:17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还是自己删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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